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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人出境連續滿2年遷出登記宣導
長期出國別忘了—遷出登記
- 出境連續滿 2 年:本人或戶長依規定一定要辦理遷出登記,戶政事務所於接獲通報時,會通知本人/戶長限期辦理遷出登記;未依限辦理者,逕行代辦遷出國外登記。
- 出境未滿 2 年,但長期居住國外:本人或戶長也可依實際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。
如何辦理遷出登記:
線上申辦:本人或戶長以自然人憑證辦理。
請上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>網路申辦服務>線上申辦戶籍登記>線上申辦出境遷出登記:https://www.ris.gov.tw/app/portal/846
臨櫃辦理:本人或戶長(或受委託人)攜帶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戶籍遷出國外後如何恢復戶籍:
本人持「中華民國護照」或「入國證明文件」入境,本人或戶長攜帶「中華民國護照」、「國民身分證」、「遷入地戶口名簿或房屋證明文件」,至「遷入地戶政事務所」辦理 #遷入登記,即可恢復在臺戶籍。
- 請留意戶籍遷出後相關權益,如健保、社會福利等。
- 戶籍遷出國外,不影響當事人國籍身分 !
- 有疑問直接洽詢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最保險

- 發布日期:2026/08/19
- 發布單位:中正戶政事務所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6/09/24
- 點閱次數:2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