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隨我國籍遠洋漁船船員申請保留戶籍作業
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欲保留戶籍者,最遲應於出境2年內填寫具結書予所屬船公司(或漁業人)繕具名冊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,審查後將該名冊函送本部移民署申請保留戶籍作業,惟倘該船員戶籍經戶政事務所遷出國外者,不得撤銷遷出登記。
檔案下載
- 漁船作業員戶籍權益不可不知(宣導海報)PDF檔案,1438.23KB,下載58次,MD5:D3896C7B38F6D0D690B0686A6FF33908
- 發布日期:2021/05/21
- 發布單位:中正戶政事務所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1/05/21
- 點閱次數:573